為了說明收入差距與城鎮(zhèn)女性婚嫁行為的關系,本文給出一個簡單的模型。與Loughran(2002)的研究類似,本文的模型主要借鑒了BurdettandColes(1997,1999)的搜尋理論及其對婚姻市場的研究。此類研究的一個重要前提假設是,婚姻市場存在摩擦,男女雙方在尋找配偶的過程中面臨信息不對稱問題。
考慮一個單身女性,她在婚姻市場上找尋愿意娶她為妻的男性。我們假設該女性每次只能遇到一個這樣的男性,在每個時間間隔dt之內,她遇到愿意娶其為妻的男性的概率為λdt。這個假設意味著婚姻市場中存在摩擦,同時也意味著女性的搜尋努力程度外生給定。男性的特征(即收入)用,表示,女性只有在搜尋到一個男性后才能知道其收入水平,不過女性知道婚姻市場上男性收入的累積分布函數F(x)。我們假定結婚的女性的效用等于其配偶的特征x。最后我們假定每個女性面臨一個外生的死亡概率δ,利率為γ。
單身女性在婚姻市場上采取“保留效用”策略:如果搜尋到的男性的特征使其效用水平高于保留效用,就停止搜尋與其結婚,否則繼續(xù)搜尋。因此,單身女性就面臨一個動態(tài)規(guī)劃問題。其單身時的值函數(U)可由下式表示:
如果遇到愿意娶她的男性(概率為λdt),她通過比較結婚和保持單身的效用水平來決定是否結婚;如果沒有遇到愿意娶她的男性(概率為1-λdt),她將繼續(xù)保持單身。而所有這些討論都是以該女性沒有死亡為前提的(概率為1-δdt)。
假設女性的保留效用水平為R,當男性的特征為R時,女性在繼續(xù)搜尋和停止搜尋(即選擇結婚)之間是無差異的,因此R=U。將此條件帶入(2)式,通過分部積分,可得:
其中β=λ/(r+8),給定λ、δ、γ、χ,以及F(·),上式可以被用來確定女性的保留效用水平。容易表明,保留效用水平是λ的增函數,是γ和δ的減函數。收入差距對于女性婚嫁行為的影響主要表現(xiàn)在F(·)的變化上。BurdettandColes(1997,1999)的研究表明,在均值不變,方差增加的情況下,風險中性的女性會提高其自身的保留效用水平。說明此時保持單身具有一定的期權價值。但對于一般的收入分布函數,則難以判斷其變化如何影響保留效用。
一旦保留效用水平確定,我們就可以計算單身女性在單位時間內選擇結婚的概率:
P=λ(1-F(R))
這個概率也決定了其在婚姻市場上搜尋的時間。當男性的收入分配狀況發(fā)生變化時,F(xiàn)(·)和R同時改變,因此從理論上很難判斷收入分配的變化將如何影響女性的婚姻選擇,而只能通過實證分析進行考察。盡管如此,我們仍可以做如下兩點預測。
首先,中高收入部分收入差距的變化對女性婚嫁行為的影響更大。一個極端的例子是:初始保留效用水平以上的收入分布不變,保留效用以下的收入分布發(fā)生變化。這就意味著(3)式中決定保留效用的條件沒有變化,女性的婚姻選擇不會受到影響。但是如果收入分布的變化主要發(fā)生在保留效用以上,這將對女性的婚嫁選擇產生影響。在收入差距變大的情況下,女性提高保留效用,搜尋更多的時間是更好的選擇。
其次,收入差距的變化對不同收入女性的保留效用水平有不同的影響。對于收入很低的女性,其保留效用接近男性收入分布的最低水平,根據(3)式,她們繼續(xù)搜尋的期望水平為男性的平均收入。如果期望值不變(控制男性的平均收入),她們的搜尋行為就不會改變。而對于高收入女性,她們的保留效用水平比較接近男性收入分布的最高位置。如果收入差距擴大使得收入分布更加肥尾,女性保持單身的期權價值更高,她們會提高保留效用水平,用更多時間搜尋。因此,我們預測收入差距變大將會對高收入的女性產生更大影響。